崔景常律师

崔景常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邯郸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综合

致人民检察院律师意见书

来源:崔景常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3
人浏览

    该案xxx人民检察院以不起诉为由,通知公安局将张x军释放。公安局通知家属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家属与我沟通,我告诉家属,这是公安局在变通找理由放人,就说没有钱交取保金,结果所长担保放人。


xxx人民检察院:

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嫌疑人x军家属的委托后,并经得x军的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x军涉嫌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为嫌疑人进行辩护。接受指派后,我依法阅读了起诉意见书及证据材料,并会见嫌疑人x军,了解本案的事实经过,为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现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参考并敬请采纳。

一、诈骗罪犯罪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但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嫌疑人x军无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故意,也无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主观上嫌疑人x军在本案中只是一个中介,其目的就是为客户获取贷款,自己本身获得中介服务收益。既没有隐瞒客户的身份和目的,也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和目的,至于如何获取贷款,犯罪嫌疑人张x军根本不知情,更不是他能够操控的。

第二,客观上,犯罪嫌疑人张x军得到的8000元钱,只是他为两位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的应该得到的20%收益,而不是非法收益。这种收益比例的合理性与否,不是刑法调整的范围。至于客户在这次贷款业务中,没有得到钱款的原因是张x军的上线王xx或者说王xx的上线,没有将全部贷款给与张x军。张x军也曾多次找到他的上线王xx追要剩余款项。

三、退一步讲,即使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其行为也不是诈骗罪,而应该是贷款诈骗罪,其情节也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检察机关也应该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一般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在本案中,张x军的客户林xx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国美电器也没有受到损伤,受损失的是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要报案人也是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案的具体操控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相对人也是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也正是这种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发放贷款行为的。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写道“犯罪嫌疑人封x、张x军......涉嫌国美金融被诈骗案”,也说明,本案如果构成诈骗,罪名也应该是“贷款诈骗罪”。

第二,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诈骗的贷款金额为19796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未达到该规定的立案标准。

第三,嫌疑人x军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意较小,其家属也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2018年8月28日,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调查经理肖林专门到办案单位中华路派出所说明情况,并提交了一份汇款业务回单,说明是犯罪嫌疑人王xx、张x军、夏xx的家属主动联系被害人“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要求还款,现大名两位客户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并得到了受害人单位的谅解。

综上所述,嫌疑人x军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即嫌疑人不构成犯罪。退一步讲,即使构成贷款诈骗罪,其行为也显著轻微,未达到立案标准。况且,嫌疑人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意较小,其家属也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因此,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辩护人恳请人民检察院给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作出对其不起诉的决定。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护 人: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景常

                                                                               0一九

 


以上内容由崔景常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崔景常律师咨询。
崔景常律师
崔景常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 275 万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康桥国际大厦1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崔景常
  • 执业律所: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35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邯郸
  •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康桥国际大厦18楼